中华校园诗歌节征稿启事
在世界诗歌日里,让青春走进诗歌,用诗歌点亮校园
人民文学出版社《中华文学选刊》杂志社、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“中华校园诗歌节”
首届诗歌节将于2005年3月21日(联合国世界诗歌日)—26日在诗仙李白故里——中国科技城绵阳举行(《星星》诗刊、上海《文学报》协办)。现面向海内外征集中华校园诗歌(包括散文诗)大赛参赛作品。
一、征稿范围及要求:热爱诗歌的青少年(包括全国大中专院校学生、中学生、海外学生,尤其欢迎全国大中专、中学的文学社组队参加),用汉语创作的原创新诗(未经发表),本次大赛尤其欢迎歌颂祖国和民族,以真情实感讴歌生活、关注时代的佳作,严禁抄袭。每位参赛者来稿篇数不限。诗歌150行以内(散文诗不超过500字)。
二、截稿时间: 2005年3月1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
三、寄稿地址:(1)北京朝内大街166号《中华少年写作精选》杂志社(邮编:100705);(2)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东津大道33号沙汀文学艺术院“中华校园诗歌节征文办公室”(邮编:621000)。请在信封上注明“诗歌节来稿”。
咨询电话:北京(010)65255349;四川(0816)2291085。
四、奖项设置:本次大赛设“中华校园诗歌奖”(分大专组、中学组),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优秀奖。
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及证书。获奖佳作在《中华文学选刊》、《中华少年写作精选》、《文学报》、《剑南文学》上专版刊出。
本次大赛还设十佳优秀组织奖,获奖金及证书。奖金总额20万元。
除奖金外,获奖单位和个人同时获得以下殊荣:(1)参加“中华校园诗歌节”系列活动(诗歌节期间除举办隆重的颁奖大会外,还将举行李白故里采风、科技城观光、大型诗歌朗诵会、同题诗竞赛、研讨会等十项大型活动);(2)获赠2005年全年《中华文学选刊》、《中华少年写作精选》和《剑南文学》(校园专号)一套;(3)协办单位赠送的精美礼品。
五、评委会:
主 任:牛 汉(著名诗人、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)
副主任:吉狄马加(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、全国青联副主席)
王 干(著名评论家、人民文学出版社编审)
韩作荣(著名诗人、《人民文学》主编)
叶延滨(著名诗人、《诗刊》常务副主编)
评 委:流沙河(著名诗人、学者)、梁平(著名诗人、四川省作协副主席、《星星》诗刊主编)、杨斌华(著名评论家、《上海文学》副主编)、郁葱(著名诗人、《诗选刊》主编)、张清华(著名评论家、山东师范大学教授)、林莽(著名诗人、《诗刊》编辑部主任)、王清平(著名诗人、人民文学出版社诗歌编辑)等18人组成。
六、注意事项: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及报名费,不退稿,请自留底稿。
中华校园诗歌节组委会
2004年10月20日